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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焦点 2018-10-16 09:11
拟取得落户资格的人员名单将在市政府“首都之窗”网站公示,公示期截止到2018年10月22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可在2018年10月23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市常住户口。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向相关部门实名书面反映。经查证反映问题属实的,取消落户资格。本市积分落户要求诚信申报,根据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规定,对违反诚信申报的申请人和用人单位要严肃追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本市积分落户工作部门了解到: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还需要提交现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请拟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注意安排好时间,联系现户籍地公安部门开具,取得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后,方可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本市积分落户在政策试行期间每年申报一次。2018年未取得落户资格、2019年继续符合政策规定的四项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只需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查看上一年度申报信息,选择更新需要变更的内容,其他无变化信息不用重新填报,系统将予以保留。2019年的申报工作预计将于5月份进行。
该部门负责人特别表示:“今年是本市首次开展积分落户申报工作,感谢社会各界对政府各部门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在总结今年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流程,方便市民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