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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焦点 2018-11-23 17:35
商务部10月22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就中美经贸摩擦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此外,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方案将出台,方案将延续和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政策并扩大适用范围。
自2016年5月份以来,我国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实行“暂按个人物品监管”的过渡期安排,有效促进了相关行业的发展。今年1月份至9月份,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579亿元,同比增长56.6%。
高峰表示,跨境电商过渡期后的监管方案,已经审议并原则通过,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尽快印发并组织实施。方案按照“包容审慎”的监管原则,延续和完善现行的监管安排。一方面,将过渡期内“暂按个人物品监管”的原则固化下来,明确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照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的要求,保持了监管政策的连续稳定。另一方面,完善和细化有关的监管要求,明确政府部门、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平台、境内服务商等各参与方的责任,强化商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和风险防控,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同时,为积极支持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发展,在现行的15个城市基础上,将政策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北京等22个新设立的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城市,自2019年起执行。非试点城市的直购进口业务可参照执行相关监管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