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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焦点 2018-12-12 09:40
李霞因此起诉到法院,请求判令出版社停止对涉案图书的出版发行,周梅森赔偿原告经济损失80万元,出版社赔偿20万元,周梅森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
今年5月31日,该案曾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在当时的庭审中,对于起诉,周梅森的代理律师表示,两部作品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故事,不存在抄袭和剽窃的事实,请求法院驳回李霞的诉讼请求。
12月11日,北京西城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西城法院认为,涉案两部小说在原告主张的破案线索的推进及逻辑编排、角色设置、人物关系、情节、具体描写等五个方面,通过具体对比,在表达上不构成实质性相同或者相似,《人民的名义》不构成对《生死捍卫》的抄袭,李霞关于周梅森、北京某集团侵犯其著作权的主张不能成立。
西城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李霞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