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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借同事40万摇号购房被告 事情经过是什么?

今日焦点 2018-12-27 09:41

庭上,法官问陈刚:“你认为当时你出资给他40万元参加摇号,这是一个合伙投资的行为吗?”

陈刚说:“对的。”

法官又说:“如果说他摇中之后,这个房子要你出资来购买的,你就变成一个借名买房的行为?”

陈刚说:“对的。”

法官再问林剑的律师:“那么你倒说说看,陈刚和林剑两人之间是个什么法律关系?”

律师说:“没有法律关系。”

男子借同事40万摇号购房被告 事情经过是什么?

也就是说,陈刚认为两人之前是合作摇号,经过口头约定,现在林剑违约。而林剑一方的代理律师在庭上说,双方原本就不是合伙投资,而且所谓的“合作摇号”,在法律上就是不被允许的。

法庭没有当庭判决。

据了解,林剑后来购买的那套房屋为90多平方米,单价15000元/㎡,总价137万元。

同一办公室的同事现在成了法庭上的原告被告,不知道他们每天见面是怎样的感受。(文中陈刚和林剑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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