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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焦点 2019-06-18 16:41
5月17日18时许,深圳地铁7号线一趟列车在行至华强南站时,部分车厢突然出现乘客慌乱。后经当地警方调查,事件起因系有人在列车上拍摄小视频并大喊“趴下”等。6月17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依法对在“地铁喊趴下引恐慌”事件的5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地铁喊趴下引恐慌”的真实原因竟然是,为拍摄小视频上网发布赚取人气和点击率,而自编自导自演的一出闹剧,结果不但导致周围乘客受到惊吓,造成现场公共秩序和地铁营运秩序严重混乱,而且严重威胁着乘客的人身安全和地铁营运安全。可以说,“地铁喊趴下引恐慌”这种拿公共恐慌当“卖点”的恶意行为,是一种地地道道的违法行为。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在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上扰乱公共秩序,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在刑法上,按照具体行为与结果的不同,破坏公共秩序的恶行将涉及危害公共安全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罪名。可见,地铁喊趴下引恐慌的这5名“演员”被捕,完全是咎由自取。
众所周知,地铁不仅是一种公共交通工具,而且也是一种轨道交通工具,属于特殊交通方式。如果发生恐慌事件,势必给地铁的正常运营造成严重的后果,轻则造成地铁临时停运,重则造成乘客之间发生拥挤、踩踏,甚至跳窗致伤、致死。可以说,地铁喊趴下引恐慌,无疑是拿乘客的生命安全“当儿戏”,是拿地铁运营安全“开玩笑”。